中国方面就世界贸易组织(WTO)针对美国向中国出口的电力变压器用特种钢产品的贸易纠纷裁决的上诉请求在周四遭受全面失败。
相关争议涉及由AK钢铁公司和ATI阿勒格尼卢姆在俄亥俄州以及宾夕法尼亚州生产的晶粒取向电工钢。这种钢材是高效变压器,电动机和发电机制造的核心。美国方面在2010年9月首次在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中国方面在之前指控美国出口商在中国市场以不公平的低价格出售,或者说倾销这些特种钢产品,并对这些进口钢材征收惩罚性关税。AK钢铁公司在当时指出,这些关税占其产品总量的约19.5%,影响了价值数亿美元的晶粒取向电工钢产品。
中国在接到国有的宝山钢铁集团和武汉钢铁集团针对美国和俄罗斯进口钢材的投诉之后实施了这些关税制裁措施。由于俄罗斯在当时并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因此没有涉及本次的纠纷。
中国钢铁巨头们对美国2009年复苏和再投资法案,以及相关的州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提出的“购买美国货”条款一直有严重不满。
世界贸易组织的上诉法官在周四的判决中维持了2012年6月作出的最初裁决,并对中方提出的上诉理由表达了不同意见。中国政府在上诉中指出,最初的三人评审团在做出最初裁决是错误解释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由于中国政府收到世界贸易组织的这一决定时已经是夜晚,商务部没有对上诉失败的结果作出即时评论。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初裁决是以世界贸易组织新西兰代表约翰阿当克(John Adank)为首的小组作出的。这一裁决也是近几年来受到上诉机构最明确支持的一组原判决定。